【余行智库】商标被抢注了怎么办?“撤三”“异议”“无效”三招应对
本文是余行智库“知识产权全维普及系列”文章之三十三。发现自己的品牌名被人抢注了,很多老板第一反应是慌了。别急,法律给了你三件武器——异议、撤三、无效宣告。我们用真实维权案例,讲透这三招怎么用、什么时候用、用哪个。我们专注于机器人、智能制造、AI大模型领域的高价值专利挖掘与布局,同时为企业提供商标、版权、技术秘密、数据知识产权等全维度知识产权服务。
一、引言:发现商标被抢注,第一时间做什么?
“我的品牌用了三年,准备注册商标时发现——早就被别人注册了!”
“我们的产品刚打开市场,突然收到律师函,说商标侵权?”
这些场景每天都在发生。商标被抢注,是企业最头疼的问题之一。
发现商标被抢注,第一时间不是慌,而是搞清楚三个问题:
对方的商标在什么状态? 初审公告期?已注册?注册满三年了?
对方有没有恶意? 是巧合还是故意抢注?
你自己的品牌有没有先用起来? 有没有使用证据?
搞清楚这三个问题,你才能选对武器。
二、三件武器:异议、撤三、无效宣告
根据《商标法》,移除抢注商标的手段主要有三种:异议、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俗称“撤三”)、无效宣告。我们用一张表对比它们的核心区别:
武器 适用时间 核心条件 优点 缺点 成本排序
异议 初审公告期(3个月) 证明对方侵犯你在先权利 在对方获权前拦截 时间窗口短 中
撤三 已注册满3年 对方连续三年未使用 流程快、无需证明恶意 只能移除未使用的商标 低
无效宣告 已注册(5年内) 证明对方恶意抢注 让商标“自始不存在”,效果彻底 耗时长、成本高 高
2.1 异议:在“出生”前拦截
时间窗口:初审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
适用情形:你发现及时,对方的商标还在公告期,还没拿到注册证。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告期商标违反法律规定,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真实案例:小程序名称“鹧应”异议案
异议人郑州市某网络科技公司开发的“鹧应证件照”小程序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日前已在微信、支付宝上线,拥有相当数量的活跃用户和市场份额。被异议人北京某科技公司在第40类“照片冲印”等服务上申请注册“鹧应”商标。
商标局认定:小程序名称可以发挥识别服务来源的功能,属于商标性使用;被异议人与异议人同处互联网行业,有机会知晓异议人在先商标的存在。最终异议成立,抢注商标不予注册。
余行提示:异议期只有3个月,所以建立商标监测机制非常重要。一旦错过异议期,就只能用后面两招了。
2.2 撤三:对“沉睡商标”的精准打击
适用时间:对方商标已注册满三年。
核心逻辑:《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申请撤销。如果对方只是抢注囤积,根本没有实际使用,撤三就是最有效的武器。
优点:不需要证明对方恶意,流程相对简单,官费低(500元),审理周期短(约1年)。
新规提示:2025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撤三申请人的举证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申请人需要提供被申请商标未使用的初步调查证据,包括在至少3个平台上自首页起连续5页的检索截图。这意味着“随便搜一下”不行了,需要系统性的证据准备。
撤三申请初步证据清单(2025年新规):
被申请商标注册人的经营范围、经营状态调查
在综合性平台(百度、淘宝等)、行业性网站上的连续5页检索截图
注册人官网、社交媒体(微信公众号、抖音)的内容核查
注册人名下其他商标情况查询
2.3 无效宣告:对恶意抢注的“连根拔起”
适用时间:对方商标已注册,且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恶意注册不受5年限制)。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违反法律规定,或以欺骗、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可以宣告无效。
核心优势:被宣告无效的商标,其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这意味着对方用这个商标起诉你的历史侵权案件,也要重新审视。
真实案例一:“澳利澳”摹仿“奥利奥”无效案
争议商标“澳利澳”注册于2010年,申请人是知名品牌“奥利奥”的权利人。提起无效宣告时已超过5年期限,且申请人在第32类没有在先商标权利。但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被申请人名下还申请了“百事吉祥”“伟叻宝”“第5季”等摹仿他人知名饮料品牌的商标,具有明显抄袭恶意。最终适用《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本案的突破意义:即使超过5年、即使不在相同类别,只要能证明对方存在系统性恶意,仍可无效。
真实案例二:浙江中烟维权组合拳
2024年,个体工商户苏某在卫浴等商品上注册多枚与浙江中烟主品牌近似的商标。浙江中烟提起无效宣告与撤三,并提交《商标注册行为调查报告》证明苏某累计注册10余枚近似商标,具有复制、抄袭高知名度商标的主观恶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苏某行为构成“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三、怎么选?一张决策表
情况 推荐武器 理由
商标还在3个月公告期 异议 成本低,在对方获权前解决
商标已注册,但对方明显没使用 撤三 流程快,无需证明恶意
商标已注册,对方有使用但明显恶意 无效宣告 效果彻底,让商标自始无效
既符合无效又符合撤三 优先无效 无效的效果远优于撤三(自始不存在 vs 撤销日终止)
四、组合拳:多手段并用才是王道
很多复杂的抢注案件,单靠一种手段可能打不掉。这时需要组合出击。
案例:浙江中烟的“双轨战”
面对苏某从1990年代起注册的9枚近似商标,浙江中烟采取了:
针对核心争议商标提起无效宣告
针对部分商标提起撤三
对行政决定不服的,提起行政诉讼
最终,通过行政程序与司法救济的组合运用,实现了“不利局面下的逆袭”。
五、用“余行补位”视角看商标维权
用“专利零件”方法论,商标维权也可以拆解成多个“零件”:
维权零件 作用 余行补位建议
监测零件 及时发现抢注 建立商标公告监测机制
证据零件 准备在先使用证据 保留合同、发票、广告、媒体报道
知名度零件 证明品牌影响力 收集用户数、市场份额、获奖情况
恶意零件 证明对方系统性恶意 检索对方名下其他摹仿商标
策略零件 选择异议/撤三/无效 根据时间窗口和对方情况组合出击
余行补位思想:很多企业发现抢注时已经过了异议期,就放弃了。其实还有撤三、无效两条路。我们帮企业识别商标维权中的“缺失零件”——证据够不够?能不能证明恶意?要不要组合出击?精准补位,把品牌抢回来。
六、余行总结:商标被抢注的三句话
不要慌,先看清状态——公告期内用异议,注册满三年考虑撤三,恶意抢注用无效。
无效的效果最彻底——让商标“自始不存在”,比撤三的“从撤销日起终止”强得多。
组合拳才是王道——异议、撤三、无效、行政诉讼,多手段并用,成功率更高。
余行补位提醒:最好的维权是预防。建立商标监测机制,在公告期就发现抢注,成本最低。如果已经错过了,也别放弃——撤三、无效两把刀,照样能把抢注商标“干掉”。
如果您发现自己的品牌被抢注,不知道用哪种手段,欢迎联系我们。成都余行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备案的专业代理机构(机构代码:51283),专注于机器人、智能制造、AI大模型领域的高价值专利挖掘与布局,同时提供商标、版权、技术秘密、数据知识产权等全维度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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