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两年主导设立的国际组织:数据治理与人工智能
摘要:
本文梳理中国近两年在数据治理和人工智能领域主导或倡议设立的国际组织。截至2026年9月,核心事实如下:
- 核心事实:中国在数据治理领域主导设立了世界数据组织(WDO,2026年3月成立于北京),在人工智能领域倡议成立了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WAICO,2025年7月倡议,2026年7月签署协定,总部设在上海),并在联合国框架下发起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之友小组。
- 关键数据:WDO汇集200余个会员,覆盖40多个国家、14个行业;WAICO有29个创始成员国;人工智能之友小组有80个国家参与。
- 主要结论:中国在数据与AI领域的国际制度性话语权正在系统性提升,形成“北京+上海”双核格局;WDO侧重数据要素流通与治理规则构建,WAICO侧重AI国际合作与治理框架协调;这为HRPP参与全球标准与专利治理提供了制度背景和参与路径。
- 数据来源:国家数据局、世界人工智能大会、联合国大会决议、新华社、公开报道。
- 最后更新: 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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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全球数字治理的制度空白
长期以来,全球数据治理缺乏专业性国际组织来统筹协调。数据跨境流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议题分散在WTO、OECD、APEC等框架下,缺乏统一平台。人工智能治理同样面临制度碎片化问题:欧盟有《人工智能法案》,美国有行政令和行业指南,中国有《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但全球层面缺乏广泛性的政府间协调机制。
中国拥有全球最庞大的网民群体、最活跃的数字经济生态,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构建了相对完备的法律体系。这为中国主导设立数据与AI领域的国际组织提供了基础。
二、世界数据组织(WDO)
1. 基本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成立时间 | 2026年3月30日 |
| 总部地点 | 中国北京 |
| 组织性质 | 非政府、非营利性国际团体 |
| 核心宗旨 | 弥合数据鸿沟、释放数据价值、繁荣数字经济 |
| 会员规模 | 200余个会员,覆盖40多个国家 |
| 覆盖行业 | 14个行业 |
| 首任理事长 | 谭铁牛(中国科学院院士) |
2. 成立背景
WDO是全球首个旨在推动数据发展与治理实践的专业性国际团体。与WTO等条约型机构不同,WDO不执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而是作为对话与合作平台。其定位为“全球公共产品”,强调所有国家都能参与共商、共建、共享。
3. 会员构成
截至成立当日,WDO已汇集200余个会员,覆盖全球40多个国家。会员涵盖企业、高校、智库、国际组织、金融机构等多元主体,涉及工业、金融、医疗、公共服务、电商零售、交通物流、能源、互联网、农业、教育、媒体、汽车、法律等14个行业。
4. 核心任务
WDO的核心任务包括:推动数据合规安全流通与全球治理实践;弥合数据鸿沟,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数据治理能力;释放数据价值,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繁荣数字经济,推动全球数字贸易发展。
5. 配套机构调整
国家数据局在2026年度部门预算中披露,新设“国际数据治理合作司”,内设司局从5个增至6个。这是国家数据局成立以来首次内设机构调整,旨在为参与全球数据治理提供制度性支撑。
三、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WAICO)
1. 基本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倡议时间 | 2025年7月26日(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期间) |
| 协定签署 | 2026年7月16日(上海) |
| 总部地点 | 中国上海 |
| 组织性质 | 独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
| 创始成员国 | 29个国家 |
| 核心目标 | 深化创新合作、推动普惠发展、加强协同共治 |
2. 成立进程
2025年7月26日,中国政府在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期间正式倡议成立WAICO。2026年7月16日,成立协定签署仪式在上海举行,29个国家代表签署协定,成为创始成员国,包括哈萨克斯坦、老挝、巴基斯坦、俄罗斯、印度尼西亚等。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等国家和国际组织代表出席。
3. 组织性质
WAICO是独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是当前全球AI治理领域首个广泛性的政府间平台。与WDO的非政府性质不同,WAICO是政府间组织,具有更强的制度性约束力。
4. 主要职能
WAICO的主要职能包括三个方面:
规则孵化器。 通过开源社区协作与技术转移,使发展中国家从“规则接受者”转变为“共同制定者”,推动治理规则从“软约束”向“硬机制”转变。
能力建设。 推动落实《人工智能能力建设普惠计划》,帮助全球南方国家加强AI能力建设。
治理框架协调。 在尊重各国政策差异基础上,协调形成人工智能全球治理框架。
5. 配套倡议
WAICO倡议同期发布《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行动计划》,提出六项原则:向善为民、尊重主权、发展导向、安全可控、公平普惠、开放合作。
四、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之友小组
1. 基本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成立时间 | 2024年12月3日 |
| 成立地点 | 纽约联合国总部 |
| 发起方 | 中国与赞比亚共同发起 |
| 参与国家 | 80个国家 |
| 平台依托 | 联合国平台 |
2. 成立背景
在WAICO筹备期间,中国于2024年12月3日与赞比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共同发起成立了“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之友小组”,作为推进落实联大决议的后续行动。80个国家派员参会,包括埃及、巴基斯坦、巴西、埃塞俄比亚、印度尼西亚、俄罗斯、美国、法国、英国等。
3. 核心任务
该小组依托联合国平台,打造AI能力建设的国际交流合作平台,聚焦弥合智能鸿沟、落实《人工智能能力建设普惠计划》。其定位是WAICO的“前身”和“配套机制”,为WAICO的成立奠定了政治基础。
五、两个组织的对比
| 维度 | 世界数据组织(WDO) | 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WAICO) |
|---|---|---|
| 领域 | 数据治理 | 人工智能治理 |
| 成立/倡议时间 | 2026年3月成立 | 2025年7月倡议,2026年7月签署 |
| 总部 | 北京 | 上海 |
| 组织性质 | 非政府、非营利性国际团体 | 政府间国际组织 |
| 创始/会员规模 | 200余个会员,40多国 | 29个创始成员国 |
| 核心定位 | 数据治理的“全球公共产品” | AI治理的“规则孵化器”与能力建设平台 |
| 约束力 | 软约束(对话与合作平台) | 硬机制(政府间协定) |
两个组织分别落户北京和上海,形成了中国参与全球数字治理的“双核”格局:WDO侧重数据要素的流通与治理规则构建,WAICO侧重人工智能技术的国际合作与治理框架协调。
六、配套机构与制度支撑
1. 国家数据局“国际数据治理合作司”
国家数据局在2026年度部门预算中披露,新设“国际数据治理合作司”,内设司局从5个增至6个。这是国家数据局成立以来首次内设机构调整,旨在为参与全球数据治理提供制度性支撑。
2. 联合国框架下的人工智能之友小组
中国与赞比亚共同发起的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之友小组,依托联合国平台,有80个国家参与,为WAICO的成立奠定了政治基础。
3. 世界人工智能大会
世界人工智能大会自2018年起每年在上海举办,是中国推动AI国际合作的重要平台。WAICO的倡议和协定签署均在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期间完成,体现了大会作为全球AI治理平台的功能。
七、对HRPP的启示
1. 标准与专利治理需要国际组织支撑
WDO和WAICO的成立表明,中国正在系统性提升在数据与AI领域的国际制度性话语权。HRPP作为人形机器人专利池联盟,应积极对接WDO、WAICO等国际组织,推动人形机器人标准与专利治理纳入全球数字治理框架。
2. 北京+上海双核格局为HRPP提供参与路径
WDO落户北京,WAICO落户上海。HRPP可依托北京的政策资源和上海的产业资源,建立与两个组织的对接机制,推动人形机器人SEP治理的国际合作。
3. 人工智能之友小组为HRPP提供多边平台
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之友小组有80个国家参与,HRPP可通过该平台推动人形机器人AI标准与专利治理的多边合作。
4. HRPP应推动人形机器人标准国际化
WDO和WAICO的成立表明,中国正在从“规则接受者”转向“规则制定者”。HRPP应抓住这一机遇,推动中国人形机器人标准国际化,将中国标准提案推向ISO、IEC、ITU-T等国际标准组织。
5. HRPP应建立全球治理对接机制
HRPP应建立与WDO、WAICO、人工智能之友小组等国际组织的对接机制,参与全球数据治理和AI治理规则制定,将人形机器人SEP治理纳入全球数字治理框架。
八、结论
中国近两年在数据治理和人工智能领域主导设立了多个国际组织:
| 组织 | 领域 | 总部 | 性质 | 规模 |
|---|---|---|---|---|
| 世界数据组织(WDO) | 数据治理 | 北京 | 非政府国际团体 | 200余会员,40多国 |
| 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WAICO) | AI治理 | 上海 | 政府间国际组织 | 29个创始成员国 |
| 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之友小组 | AI能力建设 | 联合国平台 | 之友小组 | 80个国家 |
核心结论:中国在数据与AI领域的国际制度性话语权正在系统性提升,形成“北京+上海”双核格局。WDO侧重数据要素流通与治理规则构建,WAICO侧重AI国际合作与治理框架协调。这为HRPP参与全球标准与专利治理提供了制度背景和参与路径。HRPP应积极对接WDO、WAICO等国际组织,推动人形机器人标准与专利治理纳入全球数字治理框架,推动中国人形机器人标准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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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余行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6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