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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案规避设计(培训讲义)

2026-09-17 14: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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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案规避设计(培训讲义)组织培训方:HRPP人形机器人专利池联盟一、规避设计的法律基础1. 全面覆盖原则专利侵权判断的核心原则是全面覆盖原则(All Ele

技术方案规避设计(培训讲义)

组织培训方:HRPP人形机器人专利池联盟

一、规避设计的法律基础

1. 全面覆盖原则

专利侵权判断的核心原则是全面覆盖原则(All Elements Rule):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必须包含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每一个技术特征,缺一不可。如果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缺少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个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则不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 技术特征与技术方案的区别

层次含义法律效果
技术特征权利要求中的单个限定要素(如“接收DCI”)单独使用某一特征,不侵权
技术方案全部技术特征的组合(如“接收DCI+DCI包括定时指示+根据指示确定时隙+发送HARQ-ACK”)全部特征被覆盖,才可能侵权

仅使用标准中的某个技术特征,但没有形成专利权利要求的完整技术方案,不构成侵权。

3. 规避设计的三种方式

规避方式含义法律效果
缺少技术特征被控方案不包含权利要求中的某个技术特征不构成侵权
替换技术特征用不同技术手段实现相同功能可能不构成侵权(需判断是否等同)
改变技术方案采用完全不同的技术路径不构成侵权

4. SEP规避设计的特殊性

SEP的特殊性在于:标准强制要求实施某技术方案,实施者无法绕开。但如果标准留有实现空间,实施者可以选择不同的实现方式,从而绕开被专利覆盖的完整技术方案。

关键判断:标准中的技术特征是“强制要求且唯一”还是“强制要求但多选”?如果是前者,规避空间极小;如果是后者,规避空间较大。

二、零件化方法论在规避设计中的应用

1. 零件化方法论核心框架

成都余行“专利零件”方法论将技术系统拆解为标准件、核心件、改进件、装饰件:

层级定义规避空间
标准件实现模块间标准化连接的接口层极小
核心件解决核心难题的关键技术单元较大
改进件核心件的优化层极大
装饰件外观与交互体验层不适用

2. 规避设计四步流程

步骤行动方法输出
第一步标准件识别识别标准件、核心件、改进件、装饰件零件清单,标准件优先
第二步标准映射判断每个技术特征的强制性程度(唯一/多选)强制性分析表
第三步替代路径设计设计绕开被专利覆盖的完整技术方案的路径替代路径清单
第四步必要性再评估评估规避后的方案是否仍构成侵权规避设计评估报告

3. 核心逻辑

规避设计的核心逻辑是:在标准允许的实现空间内,选择不被专利覆盖的实现方式。

如果专利权利要求覆盖了某种具体的实现方式(如特定的DCI格式、特定的定时指示编码、特定的时隙确定算法),而标准允许其他实现方式,实施者可以选择其他实现方式,从而绕开专利。

三、5G HARQ-ACK案例分析

1. 专利的完整技术方案

专利权利要求:一种混合自动重传请求确认HARQ-ACK的反馈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接收下行控制信息DCI,所述DCI包括物理下行共享信道PDSCH到HARQ-ACK反馈的定时指示;根据所述定时指示确定HARQ-ACK反馈时隙;在所述HARQ-ACK反馈时隙上发送HARQ-ACK反馈信息。

完整技术方案 = A+B+C+D的组合。

2. 标准中的完整实施流程

3GPP TS 38.213 v16.0.0第9.2.3节描述了一个完整流程:

技术特征标准条款标准原文要点强制性是否唯一
A. 接收DCI§9.2.3.2DCI format 1_0/1_1/1_2用于下行调度shall是(必须接收DCI)
B. DCI包括定时指示§9.2.3.1PDSCH-to-HARQ_feedback timing indicator in DCIshall是(DCI必须包含定时指示字段)
C. 根据指示确定反馈时隙§9.2.3.1UE shall determine the slot based on timing indicatorshall否(标准允许多种确定方式)
D. 在反馈时隙发送HARQ-ACK§9.2.3UE shall report HARQ-ACK in PUCCH or PUSCHshall否(PUCCH或PUSCH可选)

关键发现:A和B是标准强制要求且唯一的,规避空间极小;C和D是标准强制要求但多选的,规避空间较大。

3. 规避设计路径

路径方式可行性规避效果
路径一改变DCI格式选择需分析权利要求是否限定了特定DCI格式中等
路径二改变定时指示解析方式需分析权利要求是否限定了特定解析方式中等
路径三改变反馈时隙确定算法需分析权利要求是否限定了特定确定算法较大
路径四改变HARQ-ACK发送方式需分析权利要求是否限定了特定发送方式较大
路径五改变完整技术方案的组合需分析每个特征的强制性程度和替代路径较大

4. 各路径详细分析

路径一:改变DCI格式选择
标准允许DCI format 1_0、1_1、1_2。专利权利要求可能覆盖了某种特定的DCI格式(如1_1)。如果被控方案选择DCI format 1_0或1_2,可能不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可行性:需要分析专利权利要求是否限定了特定的DCI格式。如果权利要求仅说“DCI”而未限定格式,则该路径不可行;如果权利要求限定了特定格式,则该路径可行。

路径二:改变定时指示解析方式
标准规定DCI包含PDSCH-to-HARQ_feedback timing indicator。专利权利要求可能覆盖了某种特定的解析方式(如查表法)。如果被控方案采用不同的解析方式(如计算法),可能不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可行性:需要分析专利权利要求是否限定了特定的解析方式。如果权利要求仅说“根据定时指示确定”,则该路径不可行;如果权利要求限定了特定解析方式,则该路径可行。

路径三:改变反馈时隙确定算法
标准规定UE根据定时指示确定反馈时隙。专利权利要求可能覆盖了某种特定的确定算法(如基于时隙偏移的算法)。如果被控方案采用不同的确定算法(如基于符号偏移的算法),可能不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可行性:需要分析专利权利要求是否限定了特定的确定算法。如果权利要求仅说“根据定时指示确定”,则该路径不可行;如果权利要求限定了特定算法,则该路径可行。

路径四:改变HARQ-ACK发送方式
标准规定UE在PUCCH或PUSCH上发送HARQ-ACK。专利权利要求可能覆盖了某种特定的发送方式(如PUCCH format 1)。如果被控方案采用不同的发送方式(如PUSCH或PUCCH format 2),可能不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可行性:需要分析专利权利要求是否限定了特定的发送方式。如果权利要求仅说“发送HARQ-ACK”,则该路径不可行;如果权利要求限定了特定发送方式,则该路径可行。

路径五:改变完整技术方案的组合
专利权利要求覆盖A+B+C+D的完整组合。如果被控方案改变其中至少一个特征,使被控方案缺少该特征或用不同手段实现相同功能,则可能不构成侵权。可行性:需要分析每个特征的强制性程度和替代路径。如果至少一个特征存在替代路径,则该路径可行。

四、规避设计的三层判断框架

改变DCI具体内容能否规避原专利,需要经过三层判断:

判断层次核心问题法律依据
第一层:权利要求解释权利要求中的“DCI”和“定时指示”如何解释?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审查历史
第二层:全面覆盖改变后的方案是否缺少权利要求中的某个技术特征?全面覆盖原则
第三层:等同判断改变后的方案是否与专利技术特征构成等同?等同原则

1. 第一层:权利要求解释

权利要求说“接收下行控制信息DCI”。问题在于:“DCI”是否限定为特定格式?如果宽泛解释,DCI泛指所有下行控制信息,改变DCI格式不能规避;如果限缩解释,DCI限定为特定格式,改变格式可能规避。

权利要求说“DCI包括PDSCH到HARQ-ACK反馈的定时指示”。问题在于:“定时指示”是功能性特征还是结构性特征?如果功能性解释,任何实现该功能的信息都落入保护范围;如果结构性解释,改变字段名称或位置可能规避。

2. 第二层:全面覆盖判断

改变方式全面覆盖判断
改变DCI格式(1_1→1_0)权利要求说“接收DCI”,未限定格式,DCI format 1_0仍是DCI,仍被“接收DCI”覆盖
改变定时指示编码方式权利要求说“DCI包括定时指示”,未限定编码方式,改变编码方式后DCI仍包括定时指示
改变定时指示位置权利要求说“DCI包括定时指示”,未限定位置,改变位置后DCI仍包括定时指示
通过RRC信令获取定时指示权利要求说“DCI包括定时指示”,如果通过RRC信令获取,则DCI不包含定时指示,可能不构成侵权

3. 第三层:等同判断

即使改变后的方案缺少权利要求中的某个技术特征,但如果该特征被替换为等同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仍可能构成侵权。

以改变DCI格式为例:DCI format 1_0和1_1都是DCI,手段基本相同;两者都用于下行调度和HARQ-ACK定时指示,功能基本相同;两者都实现HARQ-ACK反馈定时,效果基本相同;从1_1改为1_0无需创造性劳动。因此,可能构成等同侵权。

五、以人形机器人关节驱动接口为例

1. 零件化拆解

将关节驱动系统拆解为:

  • 标准件:电机控制接口、力矩反馈帧格式、关节通信协议、电源管理接口;
  • 核心件:电机控制算法、力矩控制算法、电源管理算法;
  • 改进件:关节功耗优化、力矩反馈精度提升、通信延迟降低;
  • 装饰件:关节外观设计、接口物理布局。

2. 标准映射

发现某行业接口标准草案中规定了力矩反馈帧格式和通信协议,使用“shall”强制要求。

3. 规避设计路径

标准件标准强制性规避空间规避路径
力矩反馈帧格式shall,唯一极小无法绕开
关节通信协议shall,多选较大改变通信协议实现方式
电机控制接口shall,多选较大改变控制信号格式
电源管理接口shall,多选较大改变电源管理协议

4. 规避设计实施

  • 改变通信协议实现方式:选择标准允许的其他通信协议实现方式;
  • 改变控制信号格式:选择标准允许的其他控制信号格式;
  • 改变电源管理协议:选择标准允许的其他电源管理协议;
  • 评估等同风险:判断改变后的方案是否与专利技术特征构成等同。

六、规避设计的边界与局限

局限说明
标准强制要求且唯一的特征无法绕开对于标准强制要求且唯一的特征,规避空间极小
等同原则的限制即使替换了某个技术特征,如果构成等同,仍可能构成侵权
规避设计的成本规避设计可能需要改变产品设计、重新测试、重新认证,成本较高
规避设计的法律风险规避设计是否成功,最终由法院判定
不能消除所有SEP许可费标准中总有一部分SEP是强制要求且无法绕开的

七、规避设计与标准布局结合

1. 对于无法绕开的标准件

在标准制定中同步布局专利,形成事实SEP。通过标准提案,将企业技术方案写入标准,覆盖该方案的专利成为SEP。

2. 对于可以绕开的核心件

设计替代路径,绕开被专利覆盖的完整技术方案。选择标准允许的其他实现方式,降低对特定SEP的依赖。

3. 对于改进件

将节约专利用于产品差异化,提升产品竞争力。通过改进件专利,降低标准实施成本,提高效率。

八、规避设计与交叉许可结合

1. 交叉许可的逻辑

用标准实现专利和节约专利换取SEP许可,降低净许可支出。规避设计降低对特定SEP的依赖,交叉许可进一步降低净许可支出。

2. 操作步骤

  1. 发掘未声明SEP,形成清单;
  2. 设计规避路径,绕开被专利覆盖的完整技术方案;
  3. 识别对方SEP组合;
  4. 用未声明SEP和规避设计筹码换取对方SEP许可;
  5. 签订交叉许可协议,降低净许可支出。

九、常见问题(FAQ)

Q1:什么是规避设计?
规避设计是通过改变权利要求中的至少一个技术特征,使被控方案缺少该特征,或用不同技术手段实现相同功能,从而不落入专利保护范围的设计。

Q2:规避设计的法律基础是什么?
全面覆盖原则: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必须包含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缺一不可。仅使用标准中的某个技术特征,但没有形成专利权利要求的完整技术方案,不构成侵权。

Q3:5G HARQ-ACK的四个技术特征中,哪些可以规避?
A(接收DCI)和B(DCI包括定时指示)是标准强制要求且唯一的,规避空间极小;C(根据指示确定反馈时隙)和D(在反馈时隙发送HARQ-ACK)是标准强制要求但多选的,规避空间较大。

Q4:改变DCI具体内容能否规避原专利?
取决于三个判断:权利要求是否限定了特定DCI格式;改变后的DCI是否仍包含“定时指示”这一功能性特征;改变后的方案是否构成等同。如果权利要求宽泛到只说“DCI包括定时指示”,改变具体内容不能规避;如果权利要求限定了特定格式或编码,改变可能有效。

Q5:规避设计的边界与局限是什么?
标准强制要求且唯一的特征无法绕开;等同原则的限制;规避设计的成本;规避设计的法律风险;不能消除所有SEP许可费。

Q6:HRPP如何帮助企业做规避设计?
HRPP采用零件化方法论,帮助企业识别标准中的“刚性依赖”和“可绕开依赖”,设计替代路径,降低SEP依赖。同时,HRPP将规避设计与标准布局、交叉许可结合,形成完整的SEP治理框架。

十、总结

  • 规避设计的法律基础是全面覆盖原则——被控侵权方案必须包含权利要求中的每一个技术特征才构成侵权;
  • 零件化方法论通过“标准件识别—标准映射—替代路径设计—必要性再评估”四步流程,帮助企业判断规避空间;
  • 以5G HARQ-ACK为例,四个技术特征中,A和B是标准强制要求且唯一的,规避空间极小;C和D是标准强制要求但多选的,规避空间较大;
  • 企业可通过改变DCI格式选择、改变定时指示解析方式、改变反馈时隙确定算法、改变HARQ-ACK发送方式等路径,绕开被专利覆盖的完整技术方案;
  • 规避设计需与标准布局结合,对于无法绕开的标准件,在标准制定中同步布局专利,形成事实SEP;对于可以绕开的核心件,设计替代路径;
  • 规避设计需与交叉许可结合,用标准实现专利和节约专利换取SEP许可,降低净许可支出;
  • HRPP采用零件化方法论,帮助成员企业识别标准中的“刚性依赖”和“可绕开依赖”,设计替代路径,降低SEP依赖。

HRPP人形机器人专利池联盟
202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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