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扣货|日本海关扣货——外观设计专利也会被依职权扣留
很多卖家以为,海关扣货只针对商标和版权。在美国,CBP确实主要依职权扣留商标和版权货物,专利通常走ITC排除令。但日本不一样。
日本海关依据《关税定率法》第21条,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权、著作权等均可以扣留。而且,外观设计专利也会被依职权主动扣留。
这意味着:你的货可能因为一个你从未听说过的日本外观设计专利,在没有任何预警的情况下被日本海关扣下。不是权利人申请,是海关自己决定扣的。
本文属于「海关扣货」系列,拆解日本海关扣货的机制、10天窗口、外观设计专利扣货的特殊性,以及从证据准备到反制的完整应对路径。
一、日本海关扣货:依职权 vs 依申请
法律依据:《关税定率法》第21条第1项第(14)号
日本海关禁止进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保护范围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著作邻接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商誉等。
两种扣留方式:
依申请扣留(申请调查)
权利人向日本海关长提交申请,提供担保,要求扣留涉嫌侵权货物。海关据此扣留。这是最常见的启动方式。
依职权扣留(职权调查)
海关在查验中发现疑似侵权货物,主动扣留,并通知权利人。权利人需在10天内(可延长)提交侵权认定申请。如果权利人未在期限内申请,货物放行。
关键区别:美国CBP对外观设计专利仅依申请扣留,不依职权。日本海关对外观设计专利可以依职权主动扣留。 这是日本海关扣货最特殊、也最容易被卖家忽视的地方。
二、10天窗口:从扣留到放行的关键
扣留后,进口商和权利人通常各有10天时间提交材料。
具体流程:
- 海关扣留货物:通知进口商和权利人。
- 权利人确认:权利人需在10天内(可延长)提交侵权认定申请。如果未提交,货物放行。
- 进口商回应:进口商可在10天内提交意见书和不侵权证据。
- 期限延长:在适当情况下,10天可再延长。
- 海关认定:海关长根据双方材料作出侵权认定。
- 认定结果:认定侵权,货物被没收或退运;认定不侵权,货物放行。
- 进口商异议:对认定不服,可向财务大臣提出异议,或向法院起诉。
关键点:10天窗口是双向的。 权利人不在10天内申请认定,货放行。进口商不回应,可能被视为放弃抗辩。拖过窗口,再想放行,成本翻倍。
三、外观设计专利扣货的特殊性
为什么日本海关会依职权扣留外观设计专利?
日本《关税定率法》将外观设计专利权纳入保护范围。海关在查验中,如果发现货物外观与已注册的日本外观设计专利相似,可以主动扣留。外观设计是视觉判断,海关关员经过培训,可以做出初步判断。而发明专利技术判断复杂,海关依职权扣留较少,通常依赖权利人申请。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标准:
日本外观设计侵权判断,以需要者(消费者)的视觉观察为基础,看整体视觉印象是否相同或类似。不是看局部细节,是看整体美感是否引起混淆。
海关在扣留时,会进行初步判断。但最终认定,仍以法院或JPO的判断为准。
这意味着:
- 你的产品外观如果与某个日本外观设计专利相似,可能被依职权扣留;
- 你不需要收到任何警告,货就可能被扣;
- 即使你认为不相似,也需要在10天内提交证据说服海关。
四、证据准备:分类型说清楚
外观设计专利案件:
- 你的产品设计原稿、设计时间戳、创作过程记录;
- 产品上市时间证据,早于对方外观设计申请日;
- 与对方外观设计专利的视觉比对分析,证明整体视觉印象不同;
- 如果对方外观设计可被无效,提供在先设计证据;
- 你在日本或中国的外观设计注册证(如有)。
商标案件:
- 你在日本的商标注册证;
- 你在国内的商标注册证和在先使用证据;
- 商业合同、报关单、财务票据、展会照片;
- 如果对方抢注你的商标,提供你早于对方使用的证据;
- 商标比对分析,证明不近似、不混淆。
版权案件:
- 产品设计原稿、设计时间戳、创作过程记录;
- 与设计师的委托合同、版权转让协议;
- 产品上市时间证据,早于对方版权登记时间;
- 如果对方版权本身有问题,提供对方版权无效的证据。
专利案件(发明/实用新型):
- 不侵权分析报告(FTO),逐项比对权利要求;
- 你的产品技术方案与专利权利要求的差异说明;
- 如果对方专利本身无效,提供现有技术证据。
通用证据:
- 采购合同、发票、付款记录;
- 产品照片、包装照片、说明书;
- 你与供应商的沟通记录;
- 报关单、提单、装箱单。
证据必须是日文的,或者附日文翻译。日本海关不看中文材料。
五、向谁提交:日本海关、权利人和法院
提交对象一:扣留口岸海关(税关)
日本有9个税关,下设支署。扣留通知上会写明负责口岸的联系方式和提交地址。你的意见书和不侵权证据,提交给该口岸的税关。
提交方式:
- 通过货代或报关行转交;
- 通过日本律师或辩理士提交;
- 必要时通过日本合作律所提交。
提交对象二:权利人
如果扣留是权利人申请的,可以同时联系权利人,争取对方撤回申请。权利人撤回后,海关放行。
提交对象三:法院或财务大臣
如果海关认定侵权,进口商不服,可以向财务大臣提出异议,或向法院起诉。专利案件通常需要日本律师或辩理士介入。
六、和解放行与反制
和解放行:
与权利人达成协议,权利人向海关提交撤回申请或确认不侵权,海关放行。和解条件可以是修改产品外观、支付许可费、承诺未来不再使用某个设计。和解协议中不要写“承认侵权”。
反制路径:
- 外观设计专利:向日本特许厅(JPO)提起外观设计无效审判;
- 商标:向JPO提起商标无效审判或撤三(不使用取消审判);
-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向JPO提起无效审判;
- 版权:向法院或相关机构申请撤销登记;
- 海关备案:向海关申请撤销或修改权利人的申请。
反制程序可以作为谈判筹码,也可以从源头打掉对方权利。
七、卖家最常犯的五个错误
错误一:忽略外观设计专利风险。
以为海关只扣商标和版权货。日本海关对外观设计专利也会依职权扣留。
错误二:只找货代,不找日本知识产权律师或辩理士。
货代能查状态、递材料,但做不了不侵权分析,也写不了有法律效力的意见书。
错误三:不回应或拖过10天窗口。
拖过10天,可能被视为放弃抗辩。货物可能被没收或退运。
错误四:自己写一封日文邮件发给海关。
没有法律依据的申诉不会被认真对待。你需要正式的、有证据支撑的意见书。
错误五:和解协议里写“承认侵权”。
一旦写了,后续想对对方外观设计提无效、商标提撤三,难度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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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日本海关扣留后多久必须回应?
通常10天,可延长。从收到扣留通知之日起算,具体以通知为准。进口商提交意见书,权利人提交侵权认定申请。
Q2:日本海关和美国CBP有什么区别?
日本海关依据《关税定率法》,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版权等,外观设计专利可依职权扣留。美国CBP主要保护商标和版权,专利通常走ITC排除令,外观设计仅依申请扣留。
Q3:外观设计专利为什么会被依职权扣留?
日本《关税定率法》将外观设计专利权纳入保护范围。外观设计是视觉判断,海关关员可做初步判断,因此会依职权主动扣留。
Q4:10天内不回应会怎样?
可能被视为放弃抗辩。权利人确认侵权后,海关可能没收或退运货物。拖过窗口,再想放行,成本翻倍。
Q5:可以和权利人达成和解放行吗?
可以。与权利人达成和解,要求其撤回申请或确认不侵权,海关放行。和解协议中不要写“承认侵权”。
Q6:日本外观设计专利被抢注,怎么反制?
向日本特许厅(JPO)提起外观设计无效审判。提供在先设计证据,证明对方外观设计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
Q7:日本商标被抢注,怎么反制?
向JPO提起商标无效审判或撤三(不使用取消审判)。基于在先使用、恶意抢注、连续三年未使用等理由。
Q8:日本专利扣货怎么处理?
专利扣货判断复杂,通常需要日本律师或辩理士介入。可以向JPO提起无效审判,或与权利人和解,或向法院申请救济。
Q9:日本海关扣货和TRO有什么区别?
TRO是美国联邦法院的临时禁令,冻平台资金。日本海关扣货是边境执法,扣港口货物。两者可能同时发生,但应对路径完全不同。
Q10:余行能帮我做什么?
成都余行专利代理所协同日本合作律所/辩理士,提供日本海关扣货全流程支持,包括扣留通知初判、不侵权分析、意见书起草、权利人沟通、JPO无效审判、国内反制等。
成都余行专利代理所业务
成都余行专利代理所协同日本合作律所/辩理士,为跨境卖家提供海关扣货全流程支持:
- 扣留通知初判:确认扣留类型、权利类型、时间窗口;
- 不侵权分析:针对商标、版权、外观设计、专利,出具不侵权比对报告;
- 意见书起草:起草并提交有法律依据的不侵权意见书及证据材料;
- 权利人沟通:协助与权利人谈判,争取撤回申请;
- 日本律师/辩理士对接:联合日本合作律所处理海关申诉、JPO无效审判、法院救济;
- 国内反制:专利无效、商标撤三/无效、版权撤销,从源头打掉对方权利。
网址:www.hrpp.org.cn
电话:028-8440310
如果你的货在日本被扣,先把扣留通知、产品信息、报关文件发给我们,做一次免费初判。日本海关对外观设计专利也会依职权扣留,10天窗口,别浪费在找货代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