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无效|美国没有实用新型,为什么还要做“实用无效”
本文属于「实用无效」系列。对方用一个专利发起TRO、向CBP申请扣货、在平台投诉你。你听到同行说“做实用无效”,但一查美国专利制度,发现美国根本没有“实用新型”。你懵了:美国没有实用新型,为什么还要做“实用无效”?
答案很简单:“实用无效”是中文行业统称,不是美国法律术语。它实际覆盖两条线——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和美国发明专利无效。
美国没有实用新型,但有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中文里“Utility Patent”常被译成“实用专利”或“发明专利”,针对它的无效程序,行业里有时就叫“实用无效”。同时,中国有实用新型专利,针对它的无效,也叫“实用无效”。两条线,目标不同,程序不同,但可以联动。
本文拆解术语混淆、美国发明专利无效、中国实用新型无效、双线配合,以及为什么美国市场仍然要做“实用无效”。
一、先澄清:美国、中国专利类型对照
| 国家 | 专利类型 | 保护对象 | 对应无效程序 |
|---|---|---|---|
| 美国 | Utility Patent(发明专利) | 方法、机器、制品、组合物 | IPR、PGR、单方复审、法院无效之诉 |
| 美国 | Design Patent(外观设计专利) | 产品装饰性外观 | 单方复审、PGR、法院无效之诉 |
| 美国 | Plant Patent(植物专利) | 植物新品种 | 单方复审、PGR、法院 |
| 中国 | 发明专利 | 产品、方法 | CNIPA无效 |
| 中国 | 实用新型专利 | 产品形状、构造 | CNIPA无效 |
| 中国 | 外观设计专利 | 产品外观 | CNIPA无效 |
关键:
- 美国没有实用新型(Utility Model);
- 美国有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
- 中国有实用新型专利;
- 中文“实用无效”通常指:中国实用新型无效,或美国发明专利无效。
一句话:美国没有实用新型,但美国有发明专利;中国有实用新型。两者都可以叫“实用无效”。
二、为什么会有“美国实用无效”这个说法?
原因一:翻译混淆
“Utility Patent”被译成“实用专利”或“发明专利”。很多人把“Utility”直接对应成“实用”,于是把针对美国发明专利的无效叫“实用无效”。严格说,应叫“发明专利无效”。
原因二:中文行业习惯
跨境卖家、代理所、律所交流时,常把“实用新型无效”和“美国发明专利无效”统称为“实用无效”,因为两者都针对技术方案,区别于“外观无效”。
原因三:全球同族专利
同一技术方案,对方可能在中国申请实用新型,在美国申请发明专利。你打掉中国实用新型,可能支持美国发明专利无效;你打掉美国发明专利,也可能支持中国实用新型无效。两条线常一起做,统称“实用无效”。
一句话:美国没有实用新型,但“实用无效”这个说法,实际覆盖了美国发明专利无效和中国实用新型无效。
三、美国市场为什么还要做“实用无效”?
场景一:对方用美国发明专利发起TRO/CBP扣货
美国TRO和CBP扣货案件中,发明专利是常见权利类型。虽然发明专利通常走ITC排除令,但部分原告也会直接向法院申请TRO,或向CBP申请扣留。此时你需要:
- 向USPTO提起IPR、PGR或单方复审;
- 向法院提起无效之诉;
- 打掉对方发明专利,TRO和CBP扣留失去基础。
场景二:对方在中国有同族实用新型
对方可能在中国申请了实用新型,在美国申请了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无效费用低、周期6-12个月,决定可作为证据支持美国USPTO无效、CBP申诉、美国法院诉讼。打掉国内实用新型,可以削弱对方全球权利基础。
场景三:对方用中国实用新型发起平台投诉、海关备案
中国实用新型可以用于平台投诉、海关备案、展会维权。即使美国没有实用新型,中国实用新型也可能影响你的供应链、出口和国内销售。打掉它,可以解决国内麻烦。
场景四:全球同族专利联动
同一技术方案,对方可能在中国、美国、欧盟、日本、韩国都有专利。中国实用新型无效决定,可以翻译公证Apostille,提交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程序,证明技术缺乏新颖性、创造性。
场景五:谈判筹码
国内实用新型无效费用低、启动快。即使美国程序周期长,国内无效也可以作为谈判筹码,迫使对方降低和解金、加快撤诉、撤销CBP备案、保留你的反制权利。
一句话:美国没有实用新型,但美国市场、中国市场、全球程序都需要“实用无效”。
四、美国发明专利无效:四条路径
| 程序 | 适用专利 | 时间窗口 | 证据类型 | 费用(参考) |
|---|---|---|---|---|
| IPR(双方复审) | 发明专利 | 任何时间 | 专利、印刷出版物 | $100,000-$300,000 |
| PGR(授权后复审) | 发明专利 | 授权后9个月内 | 任何证据、任何理由 | $120,000-$350,000 |
| 单方复审 | 发明专利 | 任何时间 | 专利、印刷出版物 | $25,000-$50,000 |
| 法院无效之诉 | 发明专利 | 任何时间 | 任何证据,含专家证言 | $80,000-$400,000 |
IPR:
- 仅适用于发明专利;
- 只能基于专利文献和印刷出版物,主张§102新颖性、§103非显而易见性;
- 请求人参与充分,可质询、提交专家证言;
- 费用高,周期12-18个月。
PGR:
- 授权后9个月内;
- 可用任何无效理由:§101、§102、§103、§112;
- 可用任何证据,包括公开使用、公开销售、专家证言;
- 费用最高,周期12-24个月。
单方复审:
- 任何时间可提;
- 只能基于专利和印刷出版物;
- 请求人参与有限;
- 费用较低,周期12-18个月。
法院无效之诉:
- 可用任何证据;
- 可与TRO应诉、反诉恶意维权联动;
- 周期12-24个月,费用高。
一句话:美国发明专利无效,根据授权时间、证据类型、预算选程序。
五、中国实用新型无效:CNIPA程序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条第3款、第26条第4款、第33条、第9条、第5条。
五个无效理由:
- 缺乏新颖性;
- 缺乏创造性;
- 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客体;
- 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或不清楚;
- 修改超出原始范围、重复授权或违反法律公德。
程序:
向CNIPA提交无效宣告请求 → 形式审查 → 受理 → 对方答辩 → 合议组审理 → 作出决定。周期6-12个月,可延长。
证据:
- 在先专利文献;
- 印刷出版物;
- 公开使用/公开销售:电商链接、展会照片、销售合同、发票、报关单;
- 设计原稿、时间戳、委托设计合同;
- 双方关系证据、对方恶意证据。
费用:
官费1500元人民币,代理费几千到几万元,总费用约1万-5万元人民币。
一句话:中国实用新型无效,费用低、周期短、证据类型宽,是反制批量抢注的利器。
六、双线配合:中国实用新型无效 + 美国发明专利无效
路径一:中国无效支持美国无效
- 中国实用新型无效决定,翻译英文、公证、Apostille;
- 提交USPTO IPR/PGR/单方复审,证明技术缺乏新颖性、创造性;
- 提交CBP,证明对方权利不稳定;
- 提交美国法院,支持不侵权抗辩和反诉。
路径二:美国无效支持中国无效
- 美国发明专利无效中的现有技术、专家证言,可用于中国CNIPA无效;
- 美国程序中的证据开示,可能发现对方专利瑕疵;
- 美国无效决定,可支持中国无效。
路径三:与CBP扣货、TRO应诉联动
- CBP 7天窗口内提交不侵权说明,争取放行;
- 同步启动中国实用新型无效和美国发明专利无效;
- 向CBP/法院提交无效受理通知,请求暂缓处理;
- 无效成功后,向CBP提交无效决定,申请解除扣留、撤销备案。
路径四:与和解谈判联动
- 以双线无效为筹码,要求降低和解金、加快撤诉、撤销CBP备案;
- 和解协议保留三项反制权利:行政无效/撤销权、恶意维权反诉/索赔权、违约追责与恢复反制权;
- 不能写“承认侵权”或放弃无效权利。
一句话:中国线打国内权利,美国线打美国权利,两条线证据共享、程序联动、谈判叠加。
七、时间、费用与策略
| 程序 | 时间 | 费用(参考) |
|---|---|---|
| CNIPA实用新型无效 | 6-12个月 | 1万-5万元人民币 |
| USPTO IPR | 12-18个月 | $100,000-$300,000 |
| USPTO PGR | 12-24个月 | $120,000-$350,000 |
| USPTO单方复审 | 12-18个月 | $25,000-$50,000 |
| 美国法院无效之诉 | 12-24个月 | $80,000-$400,000 |
策略:
- 先中国CNIPA无效,费用低、周期短,决定可支持美国程序;
- 美国根据授权时间、证据类型选IPR、PGR或单方复审;
- 组团联合其他被告,分摊费用,降低30%-50%;
- 分阶段投入,先做无效可行性初判,再决定正式程序;
- 和解保留反制权利,避免二次勒索。
八、卖家最常犯的五个错误
错误一:以为美国有实用新型。
美国没有实用新型。美国对应的是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
错误二:把美国发明专利叫“实用专利”,然后走错程序。
美国发明专利无效走IPR、PGR、单方复审或法院。外观设计专利走单方复审或PGR,不能走IPR。
错误三:只做美国无效,不做中国无效。
中国实用新型无效费用低、周期短,决定可支持美国程序。不做,浪费筹码。
错误四:用单方复审提交公开使用证据。
单方复审只认专利和印刷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销售要走PGR、CNIPA或法院。
错误五:和解协议里写“承认侵权”或放弃无效权利。
一旦写了,后续想继续无效、反诉,难度大增。必须保留三项反制权利。
FQA
Q1:美国有实用新型专利吗?
没有。美国专利类型包括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外观设计专利(Design Patent)、植物专利(Plant Patent)。没有实用新型(Utility Model)。
Q2:美国Utility Patent是什么?
美国发明专利,保护方法、机器、制品、组合物。中文常译成“实用专利”或“发明专利”。
Q3:为什么叫“实用无效”?
中文行业统称。实际覆盖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和美国发明专利无效。不是美国法律术语。
Q4:美国发明专利无效走什么程序?
IPR(双方复审)、PGR(授权后复审)、单方复审、法院无效之诉。IPR仅适用于发明专利;PGR授权后9个月内;单方复审任何时间;法院可用任何证据。
Q5:中国实用新型无效走什么程序?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五个无效理由,任何证据,周期6-12个月。
Q6:中国实用新型无效能支持美国程序吗?
能。翻译英文、公证、Apostille,提交USPTO、CBP、美国法院,支持不侵权抗辩、反诉恶意维权、专利无效。
Q7:美国发明专利无效能用公开使用证据吗?
IPR和单方复审不能。PGR和法院可以。公开使用、公开销售要走PGR、CNIPA或法院。
Q8:CBP扣货7天,来得及做实用无效吗?
来不及。先向CBP提交不侵权说明,争取放行;同步启动CNIPA/USPTO无效,用受理通知作为筹码。
Q9:实用无效要多少钱?
CNIPA实用新型无效约1万-5万元人民币;美国IPR约$100,000-$300,000;PGR约$120,000-$350,000;单方复审约$25,000-$50,000;法院约$80,000-$400,000。组团可分摊。
Q10:和解协议必须保留什么?
三项反制权利:行政无效/撤销权、恶意维权反诉/索赔权、违约追责与恢复反制权。不能写“承认侵权”。
Q11:余行能帮我做什么?
成都余行专利代理所协同美国合作律所,提供实用无效全流程支持,包括中国实用新型无效、美国发明专利无效(IPR/PGR/单方复审)、证据检索、翻译公证、Apostille、CBP申诉、TRO应诉、和解谈判等。
成都余行专利代理所业务
成都余行专利代理所协同美国合作律所,为跨境卖家提供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无效全流程支持:
- 中国实用新型无效:CNIPA无效宣告,五个无效理由;
- 美国发明专利无效:IPR、PGR、单方复审、法院无效之诉;
- 证据检索:专利数据库、非专利文献、公开使用、电商链接、展会照片、产品画册;
- 翻译公证:英文翻译、公证、Apostille;
- CBP申诉:不侵权说明、撤销对方备案、主张申请不当;
- TRO应诉:答辩状、不侵权抗辩、和解谈判;
- 法院诉讼:不侵权之诉、反诉恶意维权;
- 和解协议审核:保留三项反制权利,避免“承认侵权”。
网址:www.hrpp.org.cn
电话:028-8440310
如果你听到“实用无效”但不确定走哪条线,先把对方专利号、授权日、你的产品上架时间、现有技术证据发给我们,做一次免费无效可行性初判。美国没有实用新型,但美国市场仍然需要“实用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