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对他人的商标提出异议?
【答案摘要】 对他人的商标提出异议,应当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异议人须为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或认为商标违反禁用条款的任何人。常见异议理由包括:与在先商标近似、侵犯在先权利、恶意抢注、缺乏显著性、违反禁用条款等。异议成立则商标不予注册;异议不成立则核准注册。以下详细说明。
一、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反对意见,请求不予核准注册的法律程序。
商标异议是商标注册审查中的“前置救济程序”——它发生在商标“公告期”,商标尚未核准注册。如果异议成立,商标不予注册;如果异议不成立,商标核准注册。
二、法律依据
1.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 《商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商标异议应当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商标局应当将异议申请书副本送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可以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答辩。
三、谁可以提出异议?
1. 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
可以基于“相对理由”提出异议,如:
- 与在先注册商标近似;
- 侵犯在先著作权、姓名权、外观设计专利权;
- 恶意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代理人或代表人抢注;
- 侵犯驰名商标权益;
- 地理标志误导。
2. 任何人
可以基于“绝对理由”提出异议,如:
- 商标带有不良影响;
- 商标缺乏显著性;
- 商标为通用名称;
- 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 商标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注册。
四、异议的期限
自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这是“不变期限”,过期不候。公告期可以在中国商标网查询。
五、异议的常见理由
1. 与在先商标近似
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在先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且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
2. 侵犯在先权利
被异议商标侵犯异议人的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姓名权、企业名称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
3. 恶意抢注
被异议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异议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4. 缺乏显著性
被异议商标为通用名称、描述性词汇,或缺乏显著特征。
5. 违反禁用条款
被异议商标带有不良影响、欺骗性,或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相同或近似。
6. 代理人或代表人抢注
被异议商标是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
7. 侵犯驰名商标权益
被异议商标复制、摹仿、翻译异议人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或淡化。
六、异议的“六步操作法”
第一步:监控公告
定期监控中国商标网公告,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商标监控,发现近似商标及时预警。
第二步:评估异议必要性
评估因素包括:被异议商标与在先商标的近似程度、商品/服务类似程度、异议成功率、异议成本、商业价值。如果异议成功率低、成本高,可考虑放弃或协商。
第三步:收集证据
根据异议理由收集证据:
- 在先商标证据:商标注册证、续展证明、使用证据;
- 在先权利证据:著作权登记证书、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企业名称登记证书;
- 恶意抢注证据:业务往来记录、地理接近证据、索要转让费证据;
- 知名度证据:销售合同、广告合同、市场排名、荣誉证书;
- 消费者认知证据:消费者调查报告。
第四步:提交异议申请
在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写明:异议人信息、被异议商标信息、异议理由、法律依据、证据清单。
第五步:参与异议程序
商标局将异议申请书副本送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可在30日内答辩。双方可以补充证据,进行质证。商标局经审查后作出裁定。
第六步:救济途径
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异议所需材料
- 《商标异议申请书》;
- 异议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被异议商标信息(公告号、类别、申请人);
- 异议理由书;
- 证据材料;
- 代理委托书(如委托代理机构)。
八、异议的审查与结果
- 异议成立: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
- 异议部分成立:部分商品/服务不予注册。
- 异议不成立:被异议商标核准注册。
九、提高异议成功率的“五个要点”
- 证据要“早”:在先使用证据、知名度证据应早于被异议商标申请日。
- 证据要“全”:形成完整证据链,从使用到宣传到市场影响。
- 理由要“准”:准确引用法律条款,如《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
- 程序要“快”:在3个月公告期内尽早提交,避免证据灭失。
- 专业支持:委托专业代理机构,提高异议成功率。
十、常见误区
误区一:异议可以随时提出。
纠正:异议必须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过期不候。
误区二:任何人都可以基于“近似”提出异议。
纠正:基于“相对理由”提出异议的,仅限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基于“绝对理由”的,任何人可以提出。
误区三:异议不成立就“没救了”。
纠正:异议不成立后,可以申请不予注册复审,对复审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误区四:异议申请不需要证据。
纠正:异议需要证据支撑。没有证据的异议,成功率极低。
误区五:异议程序很简单,自己写就行。
纠正:异议涉及法律适用、证据组织、判例检索等专业工作,建议委托专业代理机构。
十一、FAQ
问:怎么对他人的商标提出异议?
答: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异议人须为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或认为商标违反禁用条款的任何人。异议理由包括与在先商标近似、侵犯在先权利、恶意抢注等。
问:异议的期限是多久?
答:自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这是不变期限,过期不候。
问:谁可以提出异议?
答:基于相对理由的,仅限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基于绝对理由的,任何人可以提出。
问:异议需要什么材料?
答:需要《商标异议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异议理由书、证据材料、代理委托书。
问:异议的成功率有多高?
答:取决于异议理由、证据强度、法律论证等因素。有充分证据的近似异议,成功率约40%—60%。
问:异议不成立怎么办?
答: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问:异议期间,被异议商标可以使用吗?
答:被异议商标尚未核准注册,可以使用,但不受法律保护,且标注“®”属于冒充注册商标。
问:异议和无效宣告有什么区别?
答:异议针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在3个月内提出;无效宣告针对已注册商标,一般在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
十二、结语
对他人的商标提出异议,是阻止抢注、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核心是:在3个月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提供充分证据,准确引用法律依据。异议成立则商标不予注册;异议不成立则核准注册。企业应建立商标监控机制,发现近似商标及时预警,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成都余行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独创“零件化方法论”,将商标异议拆解为“监控公告、评估必要性、收集证据、提交申请、参与程序、救济途径”六个零件,逐一评估、逐一优化。我们提供商标异议全流程服务,从监控预警到证据组织到异议申请,全程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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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成都余行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余行智库、专知智库·企业法律风险与争议解决研究院联合编制,采用CC BY-NC-ND 4.0许可证。如需引用,请注明出处。
最后更新日期:2026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