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创与奠基
第1讲 缝纫机专利池(1856年)
19世纪中期,美国缝纫机产业陷入专利丛林。伊莱亚斯·豪、艾萨克·胜家等专利权人互相诉讼,导致行业停滞。1856年,主要专利权人达成协议,将专利集中许可,形成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专利池——缝纫机联盟。该池几乎囊括了美国当时所有缝纫机专利,许可费按每台缝纫机收取。缝纫机专利池证明了三件事:第一,专利池可以降低交易成本,避免“多对多”谈判;第二,专利池可以化解专利冲突,将诉讼转化为合作;第三,专利池可以促进技术普及,让更多企业进入市场。这一模式在此后一个多世纪被反复复制。
对HRPP的启发: 专利池的起点是化解冲突,而非收费。HRPP应优先解决人形机器人领域的专利冲突,而非急于收费。缝纫机池证明,合作比诉讼更能促进产业繁荣。
第2讲 DVD专利池与6C/3C/1C联盟
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DVD产业爆发,但核心专利分散在多家企业手中。6C联盟(东芝、三菱、日立、松下、JVC、时代华纳)、3C联盟(飞利浦、索尼、先锋)、1C(汤姆孙公司)和MPEG-LA专利池,开始向中国企业征收专利费。收费标准:6C出口DVD每台4美元,内销每台12美元;3C每台5美元;1C收取每台售价2%;杜比每台1美元;MPEG-LA每台2.5美元。一台售价50美元的DVD,专利费就要交15美元;出口一台售价32美元的DVD,利润仅为1%。DVD专利池是中国企业遭遇的第一次大规模专利池围剿,深刻影响了中国产业界对专利池的认知。
对HRPP的启发: 专利池收费过高会吃掉全部利润,抑制产业。HRPP应设定总费率上限,避免重蹈DVD覆辙。人形机器人尚处早期,更需“放水养鱼”。
第3讲 DVD专利池反垄断第一案
2002年,无锡多媒体、东强数码等DVD企业在美国发起反垄断之诉,状告以飞利浦为首的4C联盟违反美国《谢尔曼法》、加利福尼亚州垄断法,涉嫌操纵价格、非法搭售、集体抵制和合谋垄断市场,案件索赔金额超过10亿美元。这是中国企业发起的专利池反垄断第一案。案件最终以和解告终,但引发了全球对专利池反垄断问题的关注。该案揭示了专利池可能存在的反垄断风险:价格操纵——多个专利权人联合设定统一费率;非法搭售——将非必要专利打包纳入池;集体抵制——拒绝向某些企业许可;合谋垄断——通过池分割市场。这些风险在后续Avanci等池中再次出现。
对HRPP的启发: HRPP应主动建立反垄断合规框架,避免价格操纵、非法搭售、集体抵制。主动与监管机构沟通,比被动应对审查更有利。
第4讲 MPEG-2专利池(1997年)
1997年,MPEG LA推出MPEG-2专利池,将分散在哥伦比亚大学、富士通、朗讯、通用电气等9位成员手中的27项MPEG-2标准必要专利打包,向设备制造商提供一站式许可。MPEG-2池在运营初期即公开了技术领域与地位、专利权人、专利清单、专利与技术标准的对应关系、被许可人名称、许可协议摘要等信息。因其公平合理、公开透明,一经推出便大获全胜。MPEG-2池最初由8家许可方发起,后扩展至20余家,累计许可收入超50亿美元,被许可方超1000家。MPEG-2池定义了此后三十年专利池的基本模式:声明制—独立评估—打包许可—收益分配。
对HRPP的启发: 透明度是专利池成功的关键。HRPP应公开费率结构、必要性评估方法、成员名单、许可协议模板,建立被许可方信任。
第5讲 MPEG-2专利池的透明度遗产
MPEG-2池的透明度体现在多个维度:公开技术领域——明确池覆盖的技术范围;公开专利权人——列出所有许可方;公开专利清单——列出所有入池专利;公开专利与标准的对应关系——说明每件专利对应哪条标准;公开被许可人名称——列出所有被许可方;公开许可协议摘要——说明许可条款要点。这种透明度使MPEG-2池获得了行业广泛认可,也为后续Via LA、Access Advance等池提供了标杆。但透明度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通过持续披露、独立评估、外部监督逐步建立的。
对HRPP的启发: HRPP应建立“透明度分级”机制——核心信息(费率、必要性方法)必须公开,敏感信息(具体许可金额)可选择性披露,逐步建立信任。
第6讲 MPEG LA的HEVC专利池(2013年)
2013年H.265/HEVC标准正式发布,MPEG LA同年推出HEVC授权计划。该计划延续了MPEG-2池的透明度传统,同时创新了定价机制:终端销量10万台以下不收费,超过部分每台0.2美元,封顶费用每年2500万美元。这一设计降低了大企业的负担,也降低了中小企业的门槛。但HEVC池面临一个结构性问题:部分专利权人不满MPEG LA的许可实践,单独成立HEVC Advance池,导致HEVC SEP分散在两个池中。这导致被许可方面临“双重收费”风险,也引发了两池之间的竞争。
对HRPP的启发: 定价机制应分层设计——中小企业低门槛,大企业设上限。HRPP应避免多个池竞争导致分裂,尽量统一协调。
第7讲 HEVC Advance专利池的崛起
2015年,部分专利权人不满MPEG LA的许可实践,单独成立HEVC Advance专利池,与MPEG LA争夺许可方和被许可方。HEVC Advance采用不同的费率结构:按设备类型分层,设有年度上限,早期被许可方享折扣。目前全球已建立三个针对H.265/HEVC的专利池:MPEG LA、Access Advance和Velos Media。三个池的存在导致HEVC SEP分散、许可方重叠、被许可方面临“双重收费”。部分许可方同时加入多个池,导致同一专利被多个池覆盖。被许可方需要逐一谈判或加入多个池,交易成本极高。
对HRPP的启发: 池的分裂会降低许可效率,增加被许可方负担。HRPP应尽量统一人形机器人SEP许可,避免多个池竞争导致分裂。
第8讲 Via LA的诞生(2023年)
2023年5月,Via Licensing和MPEG LA通过并购成立行业最大的合作许可公司Via Licensing Alliance(Via LA),旗下拥有50,000多项专利,覆盖130个国家,服务超过10,000个被许可方和500个专利权人。通用电气、飞利浦、三菱电机等公司将部分所有权转变为Via LA的部分所有权。Via LA的诞生标志着视频编解码专利池从分散走向整合。Via LA管理HEVC、VVC、MPEG-2、MPEG-4、Wi-Fi、DVB-T2、蓝牙等多个池,是全球覆盖标准最广的专利池管理者之一。其“多池并行、分层许可、年度上限、全球结算”经验,成为后续专利池的重要参照。
对HRPP的启发: 整合优于分裂。HRPP应从一开始就设计统一的人形机器人专利池,覆盖运动控制、关节驱动、安全交互、通信等全领域,避免碎片化。
第9讲 Via LA诉三星案
2022年4月,Via LA在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对前池成员三星提起诉讼,指控其侵犯HEVC专利。这一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三星曾是Via LA的池成员,但因许可条件争议退出,随后被Via LA起诉。2023年4月,Via LA宣布TCL已获得许可,结束了争议。该案表明:池成员退出后,仍可能被池管理者起诉;池成员与池管理者的关系可能从合作走向对抗;池的许可条件争议可能导致成员流失和诉讼。这提醒专利池管理者:公平合理的许可条件,是维持成员稳定的关键。
对HRPP的启发: HRPP应建立公平的成员加入/退出机制,避免成员因许可条件争议退出。退出机制应明确、透明,避免诉讼。
第10讲 Access Advance收购Via LA的HEVC/VVC池
2025年12月15日,Access Advance宣布收购Via LA的HEVC/VVC专利池管理业务。Access Advance将原本2026年1月1日的费率上调生效日期延长至2026年7月1日,给未获得许可的实施人更多时间锁定上调前的费率。判断:收购本身不当然构成垄断,风险位于收购后的治理与行为模式。若出现滥用集中度、排他性结构、差别待遇或竞敏信息交换行为,恐触发Sherman Act §1/§2、TFEU 101/102与中国《反垄断法》风险。信息防火墙与FRAND承诺是收购后治理的关键。
对HRPP的启发: HRPP应关注池整合后的治理问题——集中度提高可能引发反垄断审查,信息防火墙和FRAND承诺是合规关键。
第11讲 小米vs GE视频压缩公司专利无效案
小米与GE视频压缩公司围绕HEVC标准必要专利(专利号ZL201610412832.3)展开纠纷。小米于2020年8月在德国被起诉,随后采取“主动无效挑战”策略,2022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请求,专利被宣告无效。GE公司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专利无效决定,理由是该专利不具备创造性。这一策略可能为国产厂商提供重要参考:面对SEP诉讼,主动无效挑战可能比被动谈判更有效。小米的“主动无效挑战”策略,展示了中国企业在SEP诉讼中的主动性。
对HRPP的启发: 面对不合理SEP主张,主动无效挑战是有效策略。HRPP应帮助成员企业建立无效挑战能力,作为防御工具。
第12讲 视频编解码专利池费率重叠问题
H.265标准专利分散在MPEG LA、HEVC Advance、Velos Media三个专利池,许可政策重叠且费率不一,严重影响专利许可市场秩序。三个池的费率结构不同:MPEG LA按台收费,HEVC Advance按设备类型分层,Velos Media按内容收费。同一设备可能被三个池同时主张许可,累计费率可能远超单一池费率。费率重叠导致被许可方难以估算总负担,难以判断费率是否合理。部分被许可方选择不加入某些池,或通过双边许可降低净支出。视频编解码领域的费率重叠问题,是版税堆叠的典型案例。
对HRPP的启发: HRPP应设定总费率上限,避免多个池叠加导致累计费率过高。人形机器人涉及通信、运动控制、安全等多领域,版税堆叠风险更高。
第13讲 Dolby诉Snap案
Dolby在收购专利后继续参与AVC专利池许可框架。Dolby Video Compression LLC对Snap Inc.提起诉讼,涉及视频编解码SEP许可纠纷。该案的特殊之处在于:Dolby既是专利池成员,又是独立许可方;既通过池许可,又通过双边许可。这种“池内+池外”双重身份,使Dolby可以灵活选择许可策略。但这也引发争议:Dolby是否可以利用池内身份获取被许可方信息,用于池外许可谈判?池内信息与池外信息是否应该隔离?这些问题在专利池治理中日益重要。
对HRPP的启发: HRPP应建立信息隔离机制,防止池内信息被用于池外许可谈判。信息防火墙是专利池可信度的基础。
第14讲 Dolby诉Acer——Opus与“免费”技术的许可博弈
2025年12月,围绕Opus音频编解码标准的UPC新案引发关注。Opus专利池运营方Vectis发布新闻稿,揭示表层的“免费”承诺下仍存在谈判与博弈。Opus是免版税音频编解码标准,但Vectis主张即使Opus也存在相关专利,需获得许可。这引发了一个根本问题:免版税标准是否真的“免费”?如果标准采用免版税模式,但实施者仍可能面临专利主张,那么免版税承诺的意义何在?该案表明,免版税不等于无专利风险,实施者仍需评估专利风险。
对HRPP的启发: 免版税不等于无专利风险。HRPP应帮助成员企业评估“免版税”标准中的专利风险,避免被动应对。
第15讲 华为HEVC SEP与传音许可纠纷
华为作为专利许可方,正在实施针对传音公司的HEVC标准必要专利,其H.265/HEVC领域标准必要专利归入HEVC Advance全球专利池名录,覆盖全球近20个国家和地区,同族专利近百件。该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华为既是Avanci许可方,也是HEVC Advance许可方;既通过池许可,也通过双边许可。华为的SEP主张展示了中国企业的“双重身份”——既是SEP持有者,也是SEP实施者。这种双重身份使华为在许可谈判中具有更强的谈判地位。传音作为非洲市场领导者,面临华为的SEP主张,最终以和解结案。
对HRPP的启发: 中国企业可以同时是SEP持有者和实施者。HRPP应帮助成员企业建立“双重身份”意识,用SEP筹码换取许可优惠。
第16讲 海信获HEVC Advance许可与FRAND诉讼
海信等设备制造商和迪士尼等流媒体服务提供商正面临专利维权行动,部分企业对专利权人发起独立的FRAND许可诉讼。海信起诉多家Access Advance许可方,同时获得HEVC Advance许可。该案展示了中国企业的“主动FRAND诉讼”策略:不被动接受许可条件,而是主动起诉专利权人,要求法院裁定FRAND费率。海信的“主动FRAND诉讼”策略,与小米的“主动无效挑战”策略形成对比。两种策略各有优劣:无效挑战可能彻底消除专利威胁,但周期长、不确定性高;FRAND诉讼可能获得合理费率,但需接受专利有效性。
对HRPP的启发: HRPP应帮助成员企业选择“无效挑战”或“FRAND诉讼”策略,根据专利质量、诉讼成本、商业影响综合判断。
第17讲 Avanci的诞生(2016年)
2016年,爱立信、高通、诺基亚等联合发起Avanci,提出“整车级、一次性、固定费率”的许可模式。这一模式绕开了“谁该获得许可”的争议,直接向整车厂商收取固定费用,覆盖所有Avanci许可方的通信SEP。车企只需签一份协议,付一笔费用,即可获得2G/3G/4G通信SEP的完整许可。Avanci不是传统专利池,而是“许可平台”:它不拥有专利,仅代表许可方进行一站式许可谈判、收费和分配。Avanci的诞生标志着专利池从“按组件收费”向“按整车收费”的转变,也标志着专利池从“技术许可”向“平台许可”的转变。
对HRPP的启发: HRPP可借鉴Avanci的平台中立模式——不拥有专利,仅代表许可方进行一站式许可,保持中立性。
第18讲 Avanci 5G平台的基本模式
Avanci 5G平台汇集超过90家许可方,涵盖蜂窝联网车辆所需的绝大多数4G和5G SEP,已有超过100个汽车品牌参与,覆盖全球大多数网联车辆。5G费率约$32/车,4G约$20/车。Avanci 5G平台的成功原因包括:整车级许可简化交易——车企只需签一份协议;固定费率透明可预期——车企可准确预算许可成本;平台中立——Avanci不拥有专利,不偏袒任何一方;早期折扣——激励车企尽早签约;积极执行——对未加入的车企通过诉讼或谈判施压。Avanci 5G平台成为全球汽车通信SEP许可的默认入口。
对HRPP的启发: HRPP应设计整机级许可,简化交易;设定固定费率,透明可预期;提供早期折扣,激励尽早签约。
第19讲 Avanci Wi-Fi平台的推出(2026年)
2026年3月,Avanci推出Avanci Wi-Fi平台,覆盖Wi-Fi 6和Wi-Fi 7 SEP。首个项目Avanci Wi-Fi 6 Vehicle汇聚10家专利持有者,Mercedes-Benz签署首份分许可协议。在项目推出后六个月内签署协议的企业可享受早期被许可方折扣。Avanci Wi-Fi平台的推出标志着Avanci从蜂窝通信向Wi-Fi扩展。但Wi-Fi SEP的分散性高于蜂窝通信,Avanci Wi-Fi平台面临挑战:Wi-Fi SEP分散在IEEE SA、ETSI等多个数据库;Wi-Fi SEP持有者众多,整合难度大;Wi-Fi SEP的许可层级争议更大。Avanci Wi-Fi平台能否复制5G平台的成功,有待观察。
对HRPP的启发: HRPP应从蜂窝通信扩展到Wi-Fi、蓝牙、星闪等短距通信,覆盖人形机器人全通信需求。
第20讲 Avanci许可方Sol IP在德国起诉比亚迪
2025年2月,Avanci许可方Sol IP在德国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对比亚迪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涉及无线通信系统和传输技术。这是Avanci许可方首次针对中国车企开展诉讼行动。Sol IP是Avanci的许可方之一,但选择不通过Avanci平台,而是单独起诉比亚迪。这一策略表明:Avanci许可方保留单独诉讼权;Avanci平台许可与双边许可并行;中国车企出海面临SEP诉讼风险。比亚迪作为中国新能源汽车领导者,面临Sol IP的SEP主张,案件仍在推进中。该案对中国车企出海具有警示意义。
对HRPP的启发: HRPP许可方应保留单独诉讼权,但需FRAND合规。中国车企出海前应评估SEP风险,提前布局防御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