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FRAND诉讼与全球费率裁决(续)
第41讲 松下诉HMD案——巴西上诉法院FRAND裁定
巴西上诉法院裁定,松下诉HMD案中,仅提供专利池许可即满足FRAND义务。2025年7月,专利权人向里约热内卢州首府地区第六商事法院起诉HMD及其经销商,主张涉及AAC标准所采用低功率频谱带复制技术的专利权。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HMD公司颁布禁令。该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巴西上诉法院首次明确“仅提供专利池许可即满足FRAND义务”;巴西法院在SEP诉讼中倾向于支持专利权人;中国法院的禁令与巴西法院的裁定形成呼应。该案对SEP许可具有重要影响:如果仅提供池许可即满足FRAND,则SEP持有者无需提供双边许可选项;但这一裁定与英国最高法院Tesla诉Avanci案的思路存在张力。
对HRPP的启发: 池许可与双边许可的关系需明确。HRPP应设计池许可为主、双边许可为辅的许可框架,同时确保FRAND合规。
第42讲 飞利浦诉传音案(AAC专利池)
飞利浦在德里高等法院起诉传音控股,指控其未经许可使用AAC标准必要专利。AAC深嵌于安卓音频架构,是Spotify等流媒体服务的底层引擎。案件最终以和解结案。该案表明:音频编解码SEP也是专利池的重要领域;飞利浦是AAC专利池的主要许可方;传音在非洲市场面临多重SEP许可压力。AAC专利池与视频编解码专利池类似,涉及多个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飞利浦诉传音案展示了音频编解码SEP的许可格局,也为其他中国企业提供了参考。
对HRPP的启发: 音频编解码SEP是容易被忽视的领域。HRPP应关注人形机器人语音交互中的音频编解码SEP,纳入全谱系管理。
第43讲 TCL诉专利池全球费率案(中国首例)
海问团队代理TCL处理中国境内两起诉讼,这是中国首例请求法院判决专利池全球许可费率的诉讼和针对标准必要专利池的反垄断诉讼,也是全球首次法院确认对专利池全球许可费率及其涉嫌垄断行为具有管辖权。该案表明:中国法院可以裁决专利池全球许可费率;中国法院可以审查专利池反垄断行为;中国企业在专利池全球费率裁决中有了新的诉讼工具。TCL诉专利池案是中国SEP诉讼的重要里程碑,为后续中国企业起诉专利池提供了参照。该案也表明,中国法院在全球SEP治理中的角色日益重要。
对HRPP的启发: 中国法院可以裁决专利池全球费率。HRPP应关注中国法院的全球费率裁决实践,为成员企业提供诉讼支持。
第44讲 Access Advance与Via LA的HEVC/VVC竞争
Access Advance管理HEVC Advance和VVC Advance池,与Via LA的HEVC/VVC池直接竞争。部分许可方同时加入两个池,导致被许可方面临“双重收费”风险。该竞争的核心是:许可方争夺——部分许可方同时加入两个池,导致许可方重叠;被许可方争夺——两个池争夺同一批被许可方;费率竞争——两个池采用不同费率结构,被许可方难以比较。2025年12月,Access Advance收购Via LA的HEVC/VVC池管理业务,标志着视频编解码专利池从竞争走向整合。但整合后集中度提高,可能引发反垄断审查。
对HRPP的启发: 池的竞争导致分裂,整合提高集中度。HRPP应从一开始就设计统一的许可框架,避免分裂和整合的反复。
第45讲 Avanci商业审查函(DOJ BRL)
美国司法部对Avanci 5G汽车专利池发出商业审查函,确认专利池在满足FRAND、第三方必要性审查、保留池外授权自由、以及信息防火墙等保护栏到位下,属于合理原则框架下之促进竞争的效益。该商业审查函是Avanci在美国合法运营的重要依据。DOJ BRL确认的保护栏包括:FRAND承诺——池需遵守FRAND原则;第三方必要性审查——池需由独立第三方评估必要性;保留池外授权自由——许可方可单独对外许可;信息防火墙——池内信息不得用于池外竞争。该商业审查函为其他专利池提供了合规范本。
对HRPP的启发: DOJ BRL的保护栏是专利池合规的标杆。HRPP应主动建立FRAND承诺、第三方必要性审查、池外授权自由、信息防火墙等保护栏。
五、专利池反垄断审查
第46讲 Avanci被中国市场监管总局约谈
2024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约见Avanci专利池相关负责人,递交《提醒敦促函》,对Avanci在汽车无线通信SEP许可过程中存在的垄断风险进行提醒。该案表明:中国监管机构关注Avanci的垄断风险;Avanci的整车级许可模式在中国面临监管压力;中国车企可以通过监管渠道反映SEP许可问题。中国市场监管总局的约谈,为后续中国车企与Avanci的谈判增加了筹码。该案也表明,专利池治理不仅是企业间问题,也是监管问题。Avanci随后调整了部分策略,但整车级许可模式未根本改变。
对HRPP的启发: 主动与监管机构沟通,比被动应对审查更有利。HRPP应在成立初期就主动与市场监管总局沟通,建立合规框架。
第47讲 Access Advance收购Via LA的反垄断评估
依据DOJ/FTC《知识产权授权反垄断指引》、2007年合议报告以及DOJ对Avanci 5G汽车专利池的商业审查信,专利池在满足FRAND、第三方必要性审查、保留池外授权自由、信息防火墙等保护栏到位下,应属促进竞争的效益。若出现滥用集中度、排他性结构、差别待遇或竞敏信息交换行为,恐触发Sherman Act §1/§2、TFEU 101/102与中国《反垄断法》风险。该评估表明:专利池整合的反垄断风险取决于整合后的治理和行为模式;集中度提高本身不当然违法,但滥用集中度可能违法;信息防火墙与FRAND承诺是合规关键。
对HRPP的启发: 专利池整合需关注治理和行为模式。HRPP应建立信息防火墙、FRAND承诺、非排他性许可等合规机制。
第48讲 专利池排他性授权安排的反垄断分析
在专利池组建与营运过程中可能出现多种排他性授权安排,包括仅向一个标准实施者授权许可、限制加入专利池的SEP权利人单独对外许可等。由于SEP权利人的FRAND义务要求其对所有有意愿实施者平等授权,排他性授权模式天然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性质。该分析表明:排他性授权安排可能构成反垄断风险;FRAND义务要求平等授权,排他性授权与之冲突;专利池应避免排他性授权安排。该分析为专利池合规提供了指引:池应保持非排他性,允许许可方单独对外许可,允许被许可方选择池许可或双边许可。
对HRPP的启发: HRPP应保持非排他性,允许许可方单独对外许可,允许被许可方选择池许可或双边许可。
第49讲 G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在反垄断执法实践中,发改委查明G公司在许可条款中引入了标准实施者的回授义务,强制要求标准实施者无偿向其回授专利,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该案表明:强制回授义务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无偿回授义务加重被许可方负担;反垄断执法机构关注专利许可中的回授条款。该案对专利池治理具有重要启示:池的许可条款应避免强制回授;回授条款应自愿、有偿、合理;池应建立合规审查机制,避免回授条款构成滥用。G公司案是中国反垄断执法在SEP领域的重要案例。
对HRPP的启发: 回授条款应自愿、有偿、合理。HRPP应避免强制回授,建立合规审查机制。
第50讲 专利池横向垄断协议风险
专利池在后期运营阶段存在构成横向垄断协议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风险。结合我国监管机构约谈Avanci专利池这一典型案例,强化对国际专利联营的反垄断合规监管,是维护本土汽车产业链安全的现实需求。该分析表明:专利池可能构成横向垄断协议——多个专利权人联合设定费率;专利池可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许可、歧视性许可、过高费率;专利池后期运营阶段风险更高——成员稳定后可能提高费率。该分析为专利池合规提供了指引:池应建立反垄断合规机制,定期审查费率、许可条件、成员行为。
对HRPP的启发: HRPP应建立反垄断合规机制,定期审查费率、许可条件、成员行为,避免横向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六、中国企业遭遇的专利池围剿
第51讲 DVD专利池围剿中国企业
21世纪初,中国DVD产业全球八成以上产量,但核心技术掌握在外国企业手中。由6C、3C、1C以及MPEG-LA专利池开始向中国企业征收专利费,飞利浦代表3C联盟在海关查扣中国企业出口欧洲的产品,上万台DVD无法顺利出关。该案表明:专利池可以围剿一个产业;中国企业缺乏SEP管理能力和谈判能力;专利池收费过高可能吃掉全部利润。DVD专利池围剿是中国企业遭遇的第一次大规模专利池围剿,深刻影响了中国产业界对专利池的认知。该案也促使中国企业开始重视知识产权和SEP管理。
对HRPP的启发: 专利池围剿可能摧毁一个产业。HRPP应主动布局SEP,帮助中国企业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布局”。
第52讲 MP3企业海外参展遭遇专利狙击
中国MP3企业在海外参展时遭遇Sisvel的专利狙击,Sisvel以MP3专利为武器对参展企业发起执法行动,扣押展品。该案表明:专利池可以在展会等场合发起专利狙击;中国企业缺乏应对专利狙击的能力;专利狙击可能影响企业声誉和市场拓展。Sisvel的专利狙击策略包括:在展会现场申请临时禁令;扣押展品;向媒体发布侵权指控。该案促使中国企业开始重视海外参展的知识产权风险,提前准备应对策略。MP3专利狙击是Sisvel在中国企业中的“成名之战”。
对HRPP的启发: 海外参展需提前评估SEP风险。HRPP应帮助成员企业建立海外参展SEP风险预案,避免展品被扣押。
第53讲 Sisvel对华硕、Netgear的Wi-Fi SEP诉讼
Sisvel在德国、美国等地对华硕、Netgear等路由器厂商提起Wi-Fi SEP诉讼,涉及Wi-Fi 6池费率。部分案件以和解告终,部分仍在推进。该案表明:Wi-Fi SEP诉讼是全球性诉讼;Sisvel是Wi-Fi SEP诉讼的主要发起者;路由器厂商是Wi-Fi SEP诉讼的主要目标。Sisvel的Wi-Fi SEP诉讼策略包括:在德国提起诉讼,利用德国法院对专利权人的友好态度;在美国提起诉讼,利用美国法院的禁令救济;通过诉讼推动被许可方加入Wi-Fi 6池。该案对Wi-Fi设备厂商具有警示意义。
对HRPP的启发: Wi-Fi SEP诉讼是全球性诉讼。HRPP应帮助成员企业建立全球Wi-Fi SEP诉讼应对能力,包括无效挑战、FRAND抗辩、反禁诉令。
第54讲 Access Advance诉小米、Vestel
Access Advance在德国、美国等地对小米、Vestel等企业提起HEVC SEP诉讼,涉及HEVC Advance池费率。小米采取主动无效挑战策略,最终最高人民法院维持专利无效决定。该案表明:HEVC SEP诉讼是全球性诉讼;Access Advance是HEVC SEP诉讼的主要发起者;中国企业可以通过主动无效挑战应对SEP诉讼。小米的“主动无效挑战”策略,与海信的“主动FRAND诉讼”策略形成对比。两种策略各有优劣:无效挑战可能彻底消除专利威胁,但周期长、不确定性高;FRAND诉讼可能获得合理费率,但需接受专利有效性。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策略。
对HRPP的启发: 面对SEP诉讼,企业可选择无效挑战或FRAND诉讼。HRPP应帮助成员企业根据专利质量、诉讼成本、商业影响综合判断。
第55讲 Sisvel诉多家消费电子企业
Sisvel在德国、美国等地对多家消费电子企业提起视频编解码SEP诉讼,涉及HEVC、AV1等。部分案件以和解告终,部分仍在推进。该案表明:Sisvel是视频编解码SEP诉讼的主要发起者;消费电子企业是视频编解码SEP诉讼的主要目标;AV1专利池与AOMedia的免版税模式形成竞争。Sisvel的AV1专利池主张“即使AV1也存在相关专利,需获得许可”,与AOMedia的免版税模式形成正面竞争。该案对视频编解码SEP许可具有重要影响。
对HRPP的启发: 免版税标准不等于无专利风险。HRPP应帮助成员企业评估“免版税”标准中的专利风险,避免被动应对。
第56讲 小米的“主动无效挑战”策略
小米因未与HEVC Advance达成许可协议,于2020年8月在德国被GE视频压缩公司等起诉。小米随后采取主动无效挑战策略,2022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无效请求,该专利被宣告无效。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7月终审维持无效决定。这一策略可能为国产厂商提供重要参考。小米的“主动无效挑战”策略包括:在德国被诉后,在中国提起无效请求;利用中国专利无效程序周期短、成本低的优势;通过无效挑战削弱对方专利基础;以无效决定为筹码推动和解。该策略展示了中国企业在SEP诉讼中的主动性,也为其他中国企业提供了参考。
对HRPP的启发: 主动无效挑战是有效策略。HRPP应帮助成员企业建立无效挑战能力,作为SEP诉讼的防御工具。
第57讲 传音在非洲市场的SEP许可挑战
传音控股作为非洲市场智能手机领导者,面临飞利浦(AAC专利池)和华为(HEVC SEP)的许可主张。案件最终以和解结案,展示了中国企业在非洲市场的SEP许可挑战。该案表明:非洲市场也是SEP许可的重要战场;中国企业在非洲市场面临多重SEP许可压力;非洲市场的SEP许可费率可能低于欧美市场。传音的SEP许可挑战包括:飞利浦的AAC专利池主张;华为的HEVC SEP主张;非洲市场的SEP许可环境。该案为中国企业拓展非洲市场提供了参考。
对HRPP的启发: 非洲市场也是SEP许可的重要战场。HRPP应帮助成员企业建立全球SEP许可布局,覆盖非洲等新兴市场。
第58讲 海信主动发起FRAND诉讼
海信等设备制造商面临专利维权行动,但海信选择主动对专利权人发起独立的FRAND许可诉讼,起诉多家Access Advance许可方,同时获得HEVC Advance许可。海信的“主动FRAND诉讼”策略包括:起诉专利权人,要求法院裁定FRAND费率;通过诉讼推动合理许可;同时获得HEVC Advance许可,确保产品合规。该策略与小米的“主动无效挑战”策略形成对比:无效挑战可能彻底消除专利威胁,但周期长、不确定性高;FRAND诉讼可能获得合理费率,但需接受专利有效性。海信的主动FRAND诉讼,展示了中国企业在SEP诉讼中的新策略。
对HRPP的启发: 主动FRAND诉讼是有效策略。HRPP应帮助成员企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无效挑战或FRAND诉讼。
第59讲 吉利在巴西和UPC的SEP诉讼
吉利除面临诺基亚的诉讼外,太阳专利信托向UPC提交诉讼,IP Bridge在巴西获得临时禁令但被上诉法官暂缓执行。吉利在巴西仍存在诉讼风险,参考近期巴西法院太阳专利信托诉长城汽车案的判决结果。该案表明:巴西是SEP诉讼的重要管辖地;UPC是SEP诉讼的新战场;中国车企在全球面临多重SEP诉讼。吉利的SEP诉讼策略包括:在UPC和慕尼黑法院获得反禁诉令;在巴西应对临时禁令;通过和解解决争议。该案为中国车企全球SEP诉讼提供了参考。
对HRPP的启发: 巴西和UPC是SEP诉讼的新战场。HRPP应帮助成员企业建立巴西和UPC的SEP诉讼应对能力。
第60讲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对Avanci的费率质疑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知识产权分会发布《汽车行业蜂窝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研究报告》,批评Avanci“缺乏理论支撑和完善的计费框架依据”,主张中国市场合理累积许可费应为7.125–16.362元人民币/辆(4G)和8.895–19.840元人民币/辆(5G)。该报告表明:中国产业界对Avanci费率存在质疑;中国市场应有独立费率标准;中国车企应集体谈判争取合理费率。该报告为后续中国车企与Avanci的谈判提供了参考依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的费率主张,也为其他行业提供了参考:人形机器人产业应研究自己的合理费率区间。
对HRPP的启发: 中国应有独立的费率标准。HRPP应研究中国人形机器人产业的合理费率区间,为成员企业提供谈判依据。


